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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法蘭克福
( Frankfurt ) 的第二天 ,逛完那裏的
Historical Museum, 便從下午五點開始逛聖誕市集廣場旁的百貨公司,最棒的就是
PRIMARK,裡面超過百種的衣物配件包鞋,一切女人愛用的應有盡有,重點是
便宜,一條
皮帶便宜的僅有
3歐,時尚
歐美包款4歐起跳,而且是我喜歡的拉鏈和金屬鍊派對包,
雪紡襯衫均
10歐~13歐!
我在裡面血拼了有四個小時,都在花時間想哪些東西該捨棄,因為我在第一輪就無知覺得拿了加總
60歐的好物 (
高跟鞋一定要試穿,看起來好看的穿起來在鏡子裡都像大腳哈利;
腰封一定要檢查,瑕疵常出現在鈕扣部分;
褲子一樣要試穿,別發懶,
PRIMARK是歐美品牌,當然是作屬於歐美人的身型,歐美人腿細長腰細,亞洲人是腿中等腰細;我身型在台灣穿36碼,在歐洲是穿34碼,美國6號,甚至更小到XXL,常常是他們沒有出的size,要注意;
包款則是注意金屬鍊條的頭段尾段有沒有脫落:))。
X'mas 期間歐洲普遍來說都是 50% off, Sale, 就是打對折,
PRIMARK 隔壁就是
MANGO,
50% off, 當然要好好看看囉!
當天我就灑了
107歐元,不過也是為了未來10多天的行程鋪路...因為歐洲在聖誕節期 12/25中午開始全天候放假到 12/27,12/28才陸續開店,如果
PRIMARK未來在波蘭開分店,我會考慮今年聖誕節就待在波蘭了!
如題
以上是介紹這天讓我一直記得的事,接下來要說的也是我一痛過就一定要記得:
當天晚上九點跟屋主還有其他房客在外面的一間 PIZZA 店吃東西,他們說因為很喜歡我跟我的朋友來作伴,所以決定請客。
屋主請我喝了點酒,他自己則是喝了兩大杯。
回家後他跟我朋友在客房介紹他癡迷的上千張火車照片,我在客廳跟那位房客聊天,那位房客是來自California 近60歲的美國大叔,我們聊聊有關各自做過的事,有過的經歷還有未來想作什麼,氣氛很祥和,還有點蠟燭。
突然屋主就出現在客廳,一屁股坐下來加入談話。他的加入讓整個氣氛有點打亂,他的狀態還在癡迷的crazy中,他就說他在非洲住過3個月,我就附和他說很值得我學習,我也將會去埃及,我有我的夢想,想去那裏做的事。
或許是我講得太多太虛幻,又或許是酒精的作用,屋主很不以為然的否定我的言論,並且說:
I think we won't meet again in the future. 為何會有這句,原因是因為,他覺得當一位陌生人在你面前講得太過深入時,其實只是把你當作一個永遠不會再見面的傾聽者,因為永遠不會再見面的傾聽者是不會對你的社交圈造成任何影響的,所以我可以恣意的暢所欲言。
當之前的確做到的事以及因為開心而分享出的未來被一位陌生男子完全否定及嘲笑時,我很難過,雖然我知道沒必要,但身為台灣人,台灣22歲的年輕人被德國的中年男子嘲笑時,當下的情緒真的很複雜,我很想反駁,眼紅鼻酸覺得委屈,我想辯想吵架,但當下的動作都會影響他對台灣人的印象,因為他是第一次接觸台灣人。
一方面覺得自己很笨,幹麻他一問:
So why do you think you want to go to Egypt? 我就老實回答?
最好的方式就是簡單回答後就是開個玩笑,再問回去!!
被傷害就是因為太信任眼前的任何人了。
所以當下,我只是看著他,微笑不語,我知道言論自由,我知道風度,我說 :
OK, but that is the things in my mind, you don't have to accept them.
如果能在加上
Thank you for sharing your opinion 我就贏了,但我實在說不出口。
之後的我在相信別人之餘,也會記得保護自己